当前消息!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 有了“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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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如今火爆的由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诞生的各种“GPT”产品,网信办正式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南方日报记者留意到,虽然《管理办法》中空缺了施行的具体月份,但年份上已经标明为“2023年”,这或许意味着,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早实施对类似技术具备针对性法律法规的国家。

其实,这并非国内第一次有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监管的法律法规出台。在去年12月,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3年1月10日正式施行。

从区块链到元宇宙,以往新技术应用通常会大大领先于法律法规的制定,而如今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上,法律法规总算赶上了一趟早班车。

在《管理办法》公布后,有一些声音担心过早的监管会制约了行业的创新,但是事实上,从行业从业者和创业者的角度来看,对新技术新应用及早推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划定行业的“方圆”,对于行业的发展实则是一个大大的利好。

从中国科技领域的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出,在“无法可依”阶段的新技术新应用或许发展过程可能会更“野蛮”,但是往往出现的问题也会更多,缺乏监管带来的不仅仅可能是用户利益的受损,创业者也会担心在缺乏指引的创新方向上进行投入,最终是否会变为“无用功”?在无“规矩”的创新路上,创业者们更多的会是无所适从。

而在“有法可依”的发展道路上,创业者可以更加明确科技创新和资源投入的方向,能够从内部对创新制定明确的指引,同时也可以让资本方更加放心地进行投入,这些“确定性”对于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每一个创业者和从业者都希望看到的。

从这次《管理办法》公布不难看出,不仅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范围作出了定义,同时也明确了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更重要的是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后果也作出了详细的说明,这对于行业发展来说,可谓是提供了基本的行为规范,不仅能让用户放心,也能让企业和创业者安心。

但是值得留意的是,新技术的发展带来的新挑战也是在不断地增加和演变,从《规定》到《管理办法》就不难看出,虽然前后只是时隔数月,但从对技术名称的定义再到技术定义的范围甚至对防沉迷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可见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地与时俱进,而目前行业就相关技术热议的问题和法律法规之间,也还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例如引发业界关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所产生的内容是否具有版权”等争论,就还有待更加细化的法律法规去进一步给出答案。

南方日报记者叶丹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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