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中院将开展 环保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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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通讯员/吁青钟媛媛)8月8日,韩江流域和粤闽赣三省边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梅州举行。福建龙岩中院和广东梅州、潮州、汕头中院联合签订《韩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广东梅州中院、福建龙岩中院和江西赣州中院联合签订《粤闽赣三省边界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构建流域、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协作协议明确,五地中院将从加强审执协作、坚持系统保护、推动多元共治、实现共建共享等方面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方位合作,包括:建立跨域立案全覆盖、区域内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审判辅助性事务和执行协作制度;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统一民事案件裁判规则;建立跨区域研讨机制和审判人才队伍培育交流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以及行政执法机关联动,构建区域诉源治理、执法司法协同机制;推动建立共享专家库、裁判案例库、生态环境司法联合修复示范基地,建立执行到位资金分配会商制度,建立联合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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