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依托村(居)委会已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6万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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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孙佃潇北京报道

在保障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方面,司法部有哪些具体举措?8月23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孙春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偏远地区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相对短缺,为解决该问题,司法部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统筹服务资源。对律师资源短缺的地区,指导地方在省、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律师资源,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持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为中西部地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

二是健全服务网络。在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等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有7万余个,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有26万余个,困难群众就近就地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对于居住在偏远地区、行动又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许多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上门为他们提供服务。

三是运用信息手段提供服务。整合法律服务网与司法行政APP、微信小程序功能,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通过巡回服务、远程服务、“跨省通办”等方式,方便偏远农牧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因地制宜在乡村地区配备了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提供了视频咨询等服务。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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